市局推出十一條政策支持本市衆創空間發展
發布日期 : 2015-06-24 浏覽量:市工商局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意見》、《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推出十一條政策支持本市衆創空間發展。
主要包括:
1.大力支持各類衆創空間主體設立,爲各類創業創新主體提供更多開放便捷的創業創新服務平台。2.支持各類衆創空間名稱中含有“衆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字樣,經營範圍表述爲“衆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經營管理”等。
3.鼓勵盤活和利用閑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物流設施等資源,改造和建設各類衆創空間。
4.創業初期尚不具備或不需要實體辦公條件的創業創新主體,可利用衆創空間内的集中登記地作爲其住所申辦登記。
5.簡化公司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登記流程,爲初創期、成長期的創業創新主體提供登記便利。
6. 探索開展股權衆籌融資注冊登記試點。積極幫助創業創新主體規範改制并在境内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知識産權出資。
7.對創業創新主體登記申請提供“直通車”服務,試點開展電子營業執照試點。
8.建立統一便利的工作流程,對因申請在境内外資本市場上市需要開具合規證明的各類創業創新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9.制定實施商标注冊培育計劃,積極引導衆創空間和創業創新主體增強商标注冊意識。加大對商标侵權案件的處罰力度。加大對衆創空間和創業創新主體商标确權、維權和運用等方面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
10.引導廣告業以優質服務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廣告園區打造衆創空間平台。
11.建立聯絡員機制,爲入駐的創業創新主體提供政策咨詢、創業輔導等全方位創業服務。